第六百八十八章 标准套餐-《明帝国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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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国公徐俌二十万白银的赔偿很快就到位。拉来的大批存款也抵达大明皇家银行金陵分行中。

    皇家银行在国内的大城市都有设点。但由于并非强制性的使用银元、纸币,所以有些地方的银行发展的不快。

    这年头,地主老财们宁愿把银子埋在地下也不会愿意存在银行中吃利息。

    这并非什么短视。实际情况是,在银行业的初期确确实实是经常发生各种原因导致银行倒闭的情形出现。

    银行业不经历百年发展,淘汰一批银行,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数家大银行手中,确保其生存,对于普通百姓、中产而言,将银子存到银行中风险确实非常高。

    鉴于魏国公履行承诺到位,张昭于七月二十五日上书朝廷,了解“私盐案”。

    奏章是明发往京师。

    且张昭授权真理报,全文刊登奏章内容,避免被人断章取义。整本奏章对各个群体的处置如下:

    第一,参与走私私盐的盐商,按照盐法处以极刑。家眷流放东北四布政司。

    七大盐商,其直系子弟,外加其心腹、管家,牵连得家眷流放的人数不下万人。

    陆奇文、陆德业、宫和正等人都是极刑。

    私盐盐枭徐雨伯及其下属问斩。

    第二,公开诽谤、阻挠新盐法试行的商人,如封炎这样的盐商,还有扬州城内六大报纸的总编,分别要判处抄没家产,与家眷流放东北四布政司。

    扬州城内的所有盐商,只要有逃避盐课的,要由税务司追究其逃税的责任,并追缴税款、罚款。

    这些人基本都是要罚的倾家荡产。

    第三,扬州城内串联、试图组织冲击盐运司衙门的生员,童生等读书人,以案发论处。剥夺其功名,与其家眷流放东北四布政司。

    …

    …

    这本奏章明发在真理报上,引得金陵城中一片“沸腾”,街头巷尾都在声讨张昭。

    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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