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原本,结婚对女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很多女孩子都梦想着能穿上最漂亮的婚纱,等心爱的男人牵着自己的手走进礼堂,为了选一套满意的婚纱,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 可是,对于别的女人来说最幸福的一天,对萧晴来说却成了演戏般的敷衍。萧晴这无所谓的态度和淡定的微笑,反而让沈君则有点儿心疼。 那感觉,就像是……他成了毁掉她幸福的凶手一样。 看她的笑容越看越刺眼,沈君则干脆扭过头去,眼不见为净。 店员又带萧晴去试了件婚纱,沈君则看了一眼,还是觉得这件太普通了,简直是烂大街的货色,完全衬托不出萧晴的气质。沈君则站起来,目光缓缓扫过一排衣架,最终还是没发现一件满意的,忍不住回头问店员:“请问richard在店里吗?” 店员忙笑着说:“您说本店最出名的设计师richard?” 沈君则点点头。 “他现在很忙,而且请他设计婚纱的订单已经排到半年后了,如果您想请他单独设计的话,需要另外预约。请问你们婚期是订在什么时候呢?” 萧晴说:“下个月。”说罢,又扭头看向沈君则,“设计就算了吧,还剩十几天肯定来不及的。随便挑一件就好了啊,这里衣服这么多,你都看不上么?” 沈君则看了她一眼,扭过头去拿起手机,拨了个电话。 “richard,是我……有事找你,能抽出时间见面吗?……好,我现在上去。” 原本是想随便给萧晴选件婚纱的,即使到了richard的店里,也没想去找他亲自设计。可萧晴这么一说,沈君则突然改变了主意。虽然这场婚礼对她来说一点也不幸福,可至少,他能尽最大的努力,给这个被他拖下水的无辜女孩一些补偿。 沈君则挂了电话,回头看着萧晴,淡淡道:“走吧,跟我上去见个朋友。” 见萧晴站在那儿不动,沈君则忍不住强行拉过她的手,转身就往楼上走去。 萧晴的手挺小,沈君则随便一握,就能把她的手整个包在手心里。微凉的温度透过手心传递过来,让沈君则的心里,突然有点柔软起来。 ——这丫头是被冻坏了吧? 刚才跟着那个热情的店员,折腾了一个钟头,一件又一件的换衣服,简直就是给人家当免费模特。这里空调开那么大,她一定很冷,所以现在手指才这么凉? 想到这里,沈君则忍不住握得更紧了一些。那种“能够保护一个女孩”的大男子主义,感觉好像还挺不错的嘛。 结果,好事不长,他的心还没来得及柔软彻底,萧晴突然大声叫道:“糟了,我突然特想拉肚子,可能是早上吃坏了,你等我一会儿我去趟洗手间。”说完,果断地甩开他的手,转身往卫生间跑去,那速度就跟五十米短跑冲刺一样,嗖一下就没影了,把那几个店员都吓得目瞪口呆,以为白天见鬼…… 片刻后,回过神来的店员忍不住小声议论起来:“看上去挺可爱挺淑女的一个待嫁新娘啊,跑起来怎么就跟疯了的兔子似的”“真幻灭啊……” 沈君则忍不住头痛地想,她们还真说对了,这位待嫁新娘她就是个“疯兔子”。安静下来,乖乖的,看得人心里都发软。一旦动起来,就会让人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犯傻,居然对她心软! 沈君则看了一眼萧晴消失的方向,冷哼一声,独自转身上楼去找richard。 richard是个华人,家里做的是服装生意,他也是学服装设计的,大学毕业后吃家里的老本开了家婚纱店,名气还挺大,据说找他设计婚纱的人排队都排了大半年。沈君则十年前初到纽约时就跟他认识了,也算是多年好友。 沈君则上楼等了一会儿,果然就见一个熟悉的男人推门进来,一见到他就走过来狠狠捶了一拳他的肩膀,笑眯眯地说:“jesen,好久不见,我还以为你被绑匪撕票,尸体扔进太平洋了。” “前段时间回国了。”沈君则摸了摸鼻子。 “哦?你终于想回去发展事业了?” “嗯。”沈君则点了点头,“先不说这个,我今天找你,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设计婚纱?”richard了然地笑了笑,“上次明慧结婚也是找我设计的,听说评价还不错。说说,你这次是想替哪个朋友的新娘子设计?” “我自己。”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