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有品位-《重生70年代,农妇的悠闲生活孟夕华遇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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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怎么穿了裤子?”

    “因为要去村子里啊,我怕被虫咬。”她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大小姐,去村子里还穿裙子,不被虫子咬都奇怪了,而且野外的虫子毒性更强,被咬到好几天都没法消下去。

    孟夕挑了挑眉:“想不到你懂的还挺多。”

    “当然,我也是吃过苦的孩子。”提前前尘往事,江鸢已经毫不在意了。

    因为车程有点长,王进步放了音乐,孟夕跟江鸢看公司的报表,现在公司没有会计,所有的账都是外包出去给别人做的,等到公司正式建成,孟夕打算就不打算外包了。

    “公司还有一个月就可以正式使用了,你的招聘计划写好了吗?”

    江鸢发出了灵魂拷问,家大业大,总不能事事都让老板亲历亲为吧,那得把他们累死。

    “你和葛严明商量计划,学校早上开会才通知我们给这一届的高考生出题,我短时间内没空了。”

    江鸢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同时给孟夕竖起大拇指。

    “想不到啊,感觉跟你比,我就是个混吃等死的废物。”

    孟夕才多大啊,就能出试卷了,要是当年她坚持读书,不知道能不能够得着孟夕十分之一的成就。

    “望随居的老板说自己的废物,那王进步是什么?”

    前面开车的王进步感觉心口被插了一刀,幽怨的望着孟夕:“老板,我今天没有得罪你吧?”

    “哈哈哈,是我口误了。”

    话音刚落手机就响了。

    显示是崔盏的名字,倒是稀奇,他居然会给自己打电话,孟夕接起。

    “孟老板,在忙吗?”

    虽然他现在在追孟升妮,但是可不敢跟孟升妮一样叫孟夕小妹,孟夕可是他的房东呢,万一一个不开心给自己涨房租怎么办?

    “有事就说。”

    “我想给你三姐买礼物,你看看买什么最合适?”

    孟升妮也不缺钱,手工活自己只会做个小木马,小丑鸭之类的,难免不足以表达他的心意,想了半天还是求助孟夕最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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