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所有人发言完毕,开始放逐投票】 7号玩家话音刚落,系统的声音就在众人耳畔响了起来。 一时间,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因为这一轮的放逐投票非常重要,几乎决定着最后的输赢。 7号玩家作为拿着警徽的预言家和女巫一起归票6号玩家。 可是8在末置位的发言也非常有道理。 今天抗推3号玩家,哪怕是出错了,也就是死一个平民罢了,无伤大雅。 只要女巫有机会开毒,魔术师晚上换一下女巫,保一下他,第二天起来,大概率还是四神在场。 而狼却铁定出局了一个,这样一来,好人的轮次就大大领先了。 时间不大,投票结果就出来了。 2、3、5、7、10、12选择投票给6号玩家。 1、4、6、8、9、11选择投票给3号玩家。 六票对六票。 最终出局的还是6号玩家。 【6号玩家出局,请等待玩家发动技能】 下一秒,噩耗传来。 【6号玩家选择开枪带走1号玩家】 狼王! 6号玩家真的是狼王,这一下好人亏大了。 任凡的脸色则更加难看。 一来,6开出来枪,好人可能就不盘6、7狼踩狼了。 二来,6把女巫带走,好人一下子就少了两个轮次,在这种情况下,想赢就难了。 局势不容乐观呀。 就看好人明天能不能站对边把3号玩家出掉了,不然的话,必输无疑。 【接下来进入遗言阶段】 【6号玩家请留遗言】 “哎呀,我记错了底牌了,我不是女巫,是猎人,不过我听1不像个女巫,一直怼我是狼,所以我就把他给带走了。” “我相信我的判断,1肯定不是女巫,真女巫没有跳出来,晚上把3号玩家毒了,让好人看看,我这一枪带的有多准。” “……” 虽然6号玩家的身份已经彻底暴露了,但他并没有直接认狼,反而跟好人讲起了鬼故事。 这些屁话,别人听了是什么感觉他不知道,反正任凡是直翻白眼,心想这个6有点小人得志了。 不就是开枪把女巫给带走了吗? 狼队现在是有了很大的优势,但胜负尚未可知呢,有个成语叫乐极生悲,现在笑得有多开心,等会就有多难受。 【1号玩家请留遗言】 “6号玩家开枪了,但我并不认为4就是狼,反而觉得6、7大概率是狼踩狼。” “因为4的票是挂在3身上的,可以这么说,今天但凡是出3的基本上都是好人,出6号玩家的六个人当中要开三狼。” “其实都怪我自己,不应该归票6号玩家的。” “我仔细想了想8的话,出3确实是最稳妥的,就算出错了,也只是个平民,而我晚上能开毒,魔术师再保我一下,好人的轮次一定是领先的。” “所以,我把票挂在了3身上,结果出局的还是6号玩家,只能说我没撒毒的命。” “至于7这个预言家,他在末置位的发言明显有问题。” “警徽流怎么能打在12身上?12号玩家被我听杀了,被11号玩家点成公共狼坑了,他何德何能吃一验呢?” “一定是去验警下的8号玩家,虽然8跑去站边4了,在7眼里非常不做好,但他的行为对整个好人团队来讲是有利的。” “8号玩家把出3的理由和好处都聊得清清楚楚,哪怕他站错边了,也有好人面,7号玩家怎么能直接把他打死?” 1号玩家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站错边了。 不过最让他郁闷的是自己竟然真的被狼王开枪给带走了。 1难受啊,他就在心里想,要是8在他之前发言就好了,那他一定不会归票6的。 可惜啊,8在他后面发言。 当时他已经归票6号玩家了,外置位的好人必然会受他归票的影响,把票投在6身上,这就导致了6被抗推出局。 所以,他开口就说怪自己,不应该归票6的。 不过听完7在末置位的发言,看完票型,1也明白过来了,任凡应该才是预言家,6、7是狼踩狼。 6号玩家的任务就是顺势悍跳女巫把女巫找出来,然后出局开枪把女巫带走。 现在他如愿以偿了,心情自然很愉快,就连发遗言的时候,还在逗好人玩,扯一大堆有的没的废话,挺让人恶心的。 “2、3、5、7、10、12,这六个人当中要出三狼,5号玩家是银水,暂时不盘了,10号玩家警下的发言像个好人,我感觉他出4应该是受了我归票的影响。” “这样一来,就是2、3、7、12当中开三狼,我还是认为12是听杀,3、7、12三狼,明天起来,好人不要再去站边7号玩家了。” “但凡4、6是双狼,4这一票都不会挂在3身上,他一定是冲票6号玩家,让6出局开枪,这一点好人必须要明白。” “晚上魔术师就去保一下4号玩家吧,之前我们说4、7都不会吃刀,那是建立在好人认不清预言家的基础上,现在票型一出来,7的身份已经暴露了,那狼或许会直接刀4。” “这样既能防止4号玩家起来报验人,还能刀走一个神,一举两得,所以魔术师晚上一定要保4,不然的话,这局怕是赢不了了。” 1号玩家说的没错。 票型没出来之前,好人还搞不清楚到底谁是预言家,甚至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于站边7的,但是这个票型一出来,7必须要找一个理由说服好人,为什么任凡的票会挂在3号玩家身上。 如果聊不清楚任凡投3的原因,他就拿不起预言家。 至于7自己的上票,那是没有问题的,站在他是预言家的角度,6是查杀且没有原地悍跳,那就不太可能做成狼王,他归票6很正常。 但7的警徽流打在12身上,确实是有点不对劲。 一个被女巫听杀的牌,何德何能吃这一验。 第(1/3)页